巴州区: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租赁补贴啦
本报讯 近日,巴中市巴州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申请指南发布。
补贴标准为,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0平方米、每户不超过3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5元(2011年拟提10元/平方米)的标准核发,但每户最高年租赁补贴不超过1800元。
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家庭(包括单身居民)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含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2年(含2年)以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扶(抚)养关系,并在一起实际居住;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年(含3年)以上;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家庭成员均未参加房改或集资建房并无其他住房,仅靠在当地租房居住的;申请家庭未享受政府投资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家庭向辖区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等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季度发放。(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