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实现“跨省通办”
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牟柯)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民政局组织市、县、乡三级负责儿童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全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视频培训会,同步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录入本市办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所需材料,供全国各地受理窗口查询。
按照上级要求,我市自今年6月30日起,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实行“跨省通办”。实施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将不受户籍地限制,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接件地通过后台将申请信息推送给户籍地,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送县区民政部门审定,县区民政部门将办理结果通过信息系统反馈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审核通过后由户籍地民政部门按规定及时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或基本生活补贴。